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仅面向河南省招生,招生专业含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不组织校考,采用河南省对应的艺术统考成绩,具体各专业录取分数、录取规则如下: 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河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专业科类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美术学文76.55669.92971.3美术学理71.86268.71569.8绘画文273258261.6绘画理265255259.4设计学类文76.3669.6971.1设计学类理71.52467.65869.2音乐学文82.10775.60777.1音乐学理80.86978.1779.2音乐表演(声乐)文10696100.6音乐表演(声乐)理108108108音乐表演(西洋管弦)文113106108.9音乐表演(西洋管弦)理112112112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文114106111.3音乐表演(中国乐器)理108108108音乐表演(钢琴)文114106111.5音乐表演(钢琴)理114114114舞蹈编导(艺术舞蹈)文183174177.6舞蹈编导(艺术舞蹈)理178173176.4舞蹈编导(国际标准舞)文177169171舞蹈编导(国际标准舞)理166156161.4戏剧影视文学文7669.871戏剧影视文学理68.6864.9666.6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专业、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2.绘画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40%和专业课成绩占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6)。 2.音乐表演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且专业主科成绩在96分及以上,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专业(音乐舞蹈学院培养):使用河南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且专业总成绩在160分及以上,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舞蹈编导专业(体育学院培养):使用河南省舞蹈类国际标准舞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河南省编导制作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60%和专业课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6)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