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音乐表演(声乐)舞蹈学最低分*最低分*最低分*最低分*山西——小提琴88.41————低音提琴——江西178笙173181.06183.46中阮175山东————————245.49河南——单簧管187188(496)182长号189圆号184西洋打击乐185小提琴188大提琴173二胡186湖北——————716.1267.6湖南——中提琴276342.7(历史)272(历史)二胡276琵琶278349.2(物理)273(物理)竹笛277广东548(209组)212长号550549547215二胡542216圆号485217双簧管、大管——219单簧管550220长笛577221中提琴523577(210组)222小号512223低音提琴503224小提琴522225钢琴571226竖琴、西洋打击乐519228大号567广西————————538海南————————220.2重庆——————254.76249.24四川275.11————————甘肃——小号254274.437256.311西洋打击乐256大提琴——低音提琴241琵琶264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进行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我校安排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分省分专业(招考方向)计划,按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1. 我校音乐学专业招考方向为非师范、非音乐教育方向,考生专业省级统考必须包括器乐演奏科目。根据学校音乐学专业培养要求,音乐学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中乐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此科目总分的75%。 2. 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省级音乐类统考专业测试科目主项必须与我校招考方向一致: 报考器乐类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主项乐器须与报考我校乐器项目一致;对于专业省级统考未区分主副项的省份,考生报考我校器乐类专业,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乐器须与报考我校乐器项目一致。 报考声乐类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科目主项须为声乐。对于专业省级统考未区分主副项的省份,报考声乐类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级统考声乐测试。 3. 报考舞蹈学(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主项须与报考我校舞蹈学招考方向一致。根据学校舞蹈学专业培养要求,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3米。 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市普通类一本线(参考线)专业最低分最高分文化分专业分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综合分黑龙江理环境设计540544产品设计544544江苏历史环境设计588588产品设计588589服装与服饰设计587587物理环境设计578581产品设计573577服装与服饰设计570572浙江——592环境设计5858795.506069197.02产品设计5868594.996109197.42服装与服饰设计5918594.706008794.81江西——环境设计588.22593.82产品设计594.72594.72服装与服饰设计594.73594.73山东——环境设计625.35631.2产品设计623.9628.8服装与服饰设计614.3616.35河南文527环境设计50425591.37150425591.371产品设计51023992.18853825693.119服装与服饰设计50125490.89650125490.896理509环境设计52125195.39352925595.805产品设计52424894.81653727799.853服装与服饰设计53023894.19453023894.194湖北——环境设计713.2713.6产品设计712716.8服装与服饰设计711.6711.6湖南历史环境设计335.5335.9产品设计336.1336.9服装与服饰设计335.6335.6物理环境设计324.1338.3产品设计323.1325.5服装与服饰设计322.6322.6广东——环境设计561593产品设计562585服装与服饰设计560568广西理环境设计607611产品设计615624服装与服饰设计600600四川——环境设计278.33279.67产品设计277.33278服装与服饰设计277.67277.67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1.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我校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直接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投档及专业志愿的处理: (1)安排在平行志愿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参与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2)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明确投档录取原则的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高考文化成绩÷普通类一本分数线×60。同等条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高考文化成绩仍然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专业成绩仍然相同时,按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合并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一本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 (3)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该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未能满足专业志愿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仅剩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专业计划),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予录取,另有规定者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