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艺术类第二批本科A类 设计学类录取5人最高分235.4最低分222.2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方向)录取4人最高分233最低分211.4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11人最高分604.8最低分550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3人最高分454.95最低分450.52广播电视编导录取11人最高分706.4最低分682.13湖南艺术类本科批 设计学类录取4人最高分290.9最低分290.2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方向)录取4人最高分290.4最低分289.7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5人最高分715最低分706广播电视编导录取6人最高分700最低分694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5人最高分706最低分699湖北艺术本科B 设计学类录取4人最高分597.2最低分592广播电视编导录取6人最高分734.56最低分729.77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7人最高分738.26最低分732.8四川艺术类本科一批 设计学类录取4人最高分248最低分248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13人最高分503最低分482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7人最高分229最低分227山东艺术类本科批统考 设计学类录取4人最高分566最低分561.9江西艺术本科 设计学类录取4人最高分541最低分539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方向)录取4人最高分539最低分538河南艺术本科A段 设计学类录取6人最高分262最低分255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4人最高分666最低分656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8人最高分785最低分769广播电视编导录取7人最高分655最低分632黑龙江本科A艺术类 设计学类录取2人最高分496最低分489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方向)录取4人最高分492最低分491安徽艺术二批(B段) 设计学类录取4人最高分739最低分734广播电视编导录取7人最高分671最低分660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3人最高分654最低分649陕西提前本科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5人最高分613(含征集)最低分473(含征集)广播电视编导录取11人最高分555最低分490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5人最高分575(含征集)最低分534(含征集)辽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 设计学类录取4人最高分459.6最低分444.1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5人最高分436.6最低分432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4人最高分60.9最低分60.1河北本科提前批B段 设计学类录取100人最高分556.8最低分544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方向)录取42人最高分549.338最低分542.463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77人最高分543.988最低分537.363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50人最高分513.025最低分501.475广播电视编导录取65人最高分521.288最低分503.775新疆本科提前艺术类 设计学类录取9人最高分261最低分219重庆艺术本科批A段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5人最高分209最低分209广播电视编导录取6人最高分689最低分678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8人最高分218最低分215天津艺术类本科批统考A阶段 设计学类录取3人最高分 529.2最低分 524.6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方向)录取4人最高分 525.0最低分 524.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非高考改革省份:对于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排队依次录取。 若专业志愿相同,则按各省综合成绩(含小数点,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先比较专业成绩)、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若以上成绩都相同,则按单科成绩语、数、外的顺序择优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在专业组内的录取规则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非高考改革省份。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单科成绩、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考虑,单科成绩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 对于河北省内考生,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须参加河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校际联考,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需参加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际联考。 4.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专业志愿、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与文化课成绩都相同,则按单科成绩语、数、外的顺序择优录取。 对于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我校认可各省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执行该省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文化课与专业成绩之和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志愿、专业成绩都相同,则按单科成绩语、数、外的顺序择优录取。 以上所有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所在省相关招生要求;我校分专业录取承认各省优惠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