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拟招生计划 学院专业(方向)山东省省外合计音乐学院音乐学90090音乐表演(招收声乐美声唱法表演方向)505音乐表演(招收声乐民族唱法表演方向)505音乐表演(招收声乐流行唱法表演方向)202音乐表演(招收钢琴表演方向)505音乐表演(招收双排键表演方向)202音乐表演(招收手风琴表演方向)202音乐表演(招收小提琴表演方向)303音乐表演(招收中提琴表演方向)101音乐表演(招收大提琴表演方向)202音乐表演(招收单簧管表演方向)202音乐表演(招收长笛表演方向)202音乐表演(招收小号表演方向)202音乐表演(招收二胡表演方向)404音乐表演(招收琵琶表演方向)202音乐表演(招收竹笛表演方向)101音乐表演(招收唢呐表演方向)202音乐表演(招收柳琴表演方向)101音乐表演(招收笙表演方向)202音乐表演(招收民族打击乐表演方向)202舞蹈学(男)20020舞蹈学(女)30030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2000200美术学院美术学10555160环境设计201030新闻与传媒学院戏剧影视文学201030广播电视编导402060赫尔岑国际艺术学院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40040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40040舞蹈学(中外合作办学)(男)16016舞蹈学(中外合作办学)(女)24024合计69295787备注:(1)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限技能(唱法、乐器)。 (2)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招收调剂考生。学费为45000元/学年。 招生范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份招收艺术类专业本科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艺术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等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投档比例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二)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美术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山东省外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2.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统考总成绩录取;统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技能1和技能2中任一技能符合专业招生方向要求的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招生专业方向指定的唱法或乐器对应的技能单项成绩录取;技能单项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统考总成绩、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4.舞蹈学、舞蹈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统考成绩录取;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核算综合成绩,其中联考成绩占比60%,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占比40%。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分别折算成百分制后按比例相加形成综合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6.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各省统考(联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两个专业进档考生统一按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依次比对高考位次、投档成绩、统考成绩,位次或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