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人才选拔特点和疫情防控新形势,经研究,现就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办法公告如下: 一、省内招生专业及考试招生形式 招生专业考试招生形式统考类别绘画、雕塑、中国画统考基础上校考(现场考试)美术类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演奏)统考基础上校考(一次性线上考试)音乐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校考(现场考试)其他类(无统考要求)表演(戏曲)、音乐表演(音乐剧)校考(一次性线上考试)其他类(无统考要求)音乐学、音乐学(师范类)、流行音乐、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音乐表演(美育艺术)统考音乐类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统考舞蹈类(艺术舞蹈)美术学、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艺术管理、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学统考文学编导类表演统考戏剧影视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统考播音主持类书法学统考书法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文物保护与修复、视觉传达设计(文化创意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统考美术类各专业具体统考成绩要求及校考考试内容等详见后续公布的招生简章。 二、省外招生专业及考试形式 招生专业报考要求及考试形式备注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投放分省计划。考生2023年美术类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要求,不再组织校考。各专业具体招生省份详见我校2023年招生简章-省外部分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演奏)、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流行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采取“线上初试+线上复试”的方式组织考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于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我校须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涵盖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各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详见《山东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书法学一次性线上考试三、其他 (一)校考报名考试安排、考试科目、录取原则等相关信息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http://zsbgs.sdca.edu.cn)、山东艺术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sdca1958)向社会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二)本公告公示后,教育部或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艺术招生政策有调整的,我校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如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调整本办法的,我校将另行发布公告。 附件:《山东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