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设置 序号专业代码艺术类专业名称学制种类一(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种类二(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备注1130201音乐表演四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100002130202音乐学四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10000师范类3130205舞蹈学四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10000师范类4130301表演四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100005130305广播电视编导四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100006130309播音与主持艺术四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100007130310动画四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100008130401美术学四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10000师范类9130502视觉传达设计四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1000010130503环境设计四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1000011130506公共艺术四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1000012130508数字媒体艺术四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艺术学10000 录取办法 1.艺术类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均执行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24年我校艺术类专业面向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南、湖北、甘肃等11省(自治区)招生,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录取专业使用的文化成绩包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 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为按照各省(自治区)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于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分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及相应科类的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史类(或首选历史学科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理工类(或首选物理学科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