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总计划为41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在艺术文理分科省份仅招收艺术文(历史类)考生,其他各省按艺术类招生文件规定执行,实际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2.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3.音乐表演 (1)山东省内 (2)山东省外 4.舞蹈学 5.广播电视编导 6.表演 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 (1)山东省内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综合成绩按招生计划1:1比例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由我校审核录取。 (2)山东省外 各省招办按照本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投档,入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成绩高者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2.音乐类与舞蹈学专业 报考音乐类与舞蹈学专业考生的专业主项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方向和招收范围,音乐学(理论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无专业主项要求。 (1)山东省内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综合成绩按招生计划1:1比例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由我校审核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及以上,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2)山东省外 各省招办按照本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投档,入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成绩高者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安排在普通类常规批录取,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4.表演专业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综合成绩按招生计划1:1比例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由我校审核录取。考生实测净身高需符合要求,未达要求者不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