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艺术设计学 招生计划:湖南15人,辽宁历史类31人、物理类3人,河北11人 录取规则:(1)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对符合招生所在地区投档条件,且符合我校录取规则中文化课成绩要求(详见下表中“录取规则”)的考生,按招生所在地政策录取。(2)非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志愿清”原则录取,不设分数级差,按照进档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地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综合成绩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