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理工学院202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本校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各省文件执行,本校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没有艺术类专业统考统一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一)设计学类、音乐类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4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60%)的原则计算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舞蹈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3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70%)的原则计算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参加专业统考,安排在普通类录取。 (四)综合排位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也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