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区内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区外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1)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所在省(区、市)组织相应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的,考生还应按规定参加“统考”并合格。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的投档原则。 (2)艺术类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录取规则:文理兼招,分数优先。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以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专业计算公式为准。 (3)以上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最终录取排序分数(艺术类综合分/体育类专业分)相同,排序规则为: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