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202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广东: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47、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30、舞蹈编导51、音乐学(师范)153、美术学(师范)100、产品设计74、环境设计52、数字媒体艺术80 河北:舞蹈编导1 吉林:艺术文,舞蹈编导1 江西:音乐学(师范)1、舞蹈编导1、环境设计1、数字媒体艺术1 山东:音乐学(师范)1、舞蹈编导1 湖北:环境设计1、产品设计1、数字媒体艺术1 湖南:音乐学(师范)1、舞蹈编导1、环境设计1、产品设计1、数字媒体艺术1 广西:艺术文,环境设计1、产品设计1、数字媒体艺术1 海南:音乐学(师范)1、舞蹈编导1 重庆: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1 甘肃:环境设计1、产品设计1、数字媒体艺术1 新疆:音乐学(师范)3、舞蹈编导3 录取规则: 凡报考本校本科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执行。术科成绩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术科统考成绩。 依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的投档原则,对文化分、术科分均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投出的档案中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本专业类别统考而未取得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成总分计算方式及总分排序规则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所公布的规则执行。 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所公布的相关类别合成总分计算方式及总分排序规则执行。 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统考考生合成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统考考生合成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