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2024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市科类最高分最低分安徽艺术(不分科目类)536.09528.59北京艺术(不分科目类)513503福建历史类527518甘肃艺术(不分科目类)543523广东艺术(不分科目类)497489广西艺术(历史类)529519贵州艺术(不分科目类)543525海南艺术(不分科目类)342332河北艺术(不分科目类)547.5526河南艺术(文)513481.15河南艺术(理)507.7469.5黑龙江艺术(不分科目类)518.4500湖北艺术(不分科目类)644640.4湖南艺术(不分科目类)309.9307.8吉林艺术(历史类)546544江苏历史类518511江西艺术(不分科目类)547.51545.01辽宁艺术(历史类)7471内蒙古艺术(不分文理)503490宁夏艺术(文)534.75513.5山东艺术(不分文理)551528山西艺术(不分文理)506.5486.25陕西艺术(文)514.25464.5上海艺术(不分文理)476.14473.87四川艺术(文)560.52547.6天津艺术(不分文理)556.5524.25新疆艺术(不分文理)515.245451.201云南艺术(不分文理)68.95367.159浙江艺术(不分科目类)563557重庆艺术(不分科目类)216214录取原则: 学校艺术类招生执行2024年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艺术招生相关文件规定,认可并使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依据我校在该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时按考生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规则安排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分与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 (二)综合分计算方法: 1.实行平行志愿或我校备案选择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综合分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执行;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我校在该省(区、市)选择备案的为准。 2.其他省份:综合分=文化课成绩×70%+专业统考成绩×30%(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都以满分750分进行折算)。 |